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传视频女孩深夜街头遭男子殴打扒衣拖行,你有什么想说的?
暴徒临时起意,打死以后(警方说结果没死只是昏迷),又想脱裤子性侵,觉得在马路边不合适,所以拖出监控范围,发现女子没死又暴打一分钟左右(参照警方通告),这里我就没搞懂为什么暴徒在女子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还要补打一分钟左右,比在监控下打的时间还长,监控下我们都怀疑女子活不了,监控外在已经重创的情况下经受更厉害的打击(时间更长),只是面部挫伤面部挫伤,警方这么说我们就要相信警方,暴徒本打算性侵突然又失去了兴趣,结果就只是猥亵了一下,所幸没造成大的伤害,为女子感到庆幸!也为暴徒感到庆幸(把犯罪程度控制在了拘留的范围之内)!值得表扬的是现场附近所有有监控的商铺和单位,为了保护女子隐私,看见女子被拖进阴暗处后,及时统一拆除了摄像头,为了避免***访,甚至放弃买卖。大家要相信党,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要相信大连警方,代表着咱们的党!为了保护女子隐私,就不要追究了。为大连警方保护女子隐私的做法和及时破案鼓掌!希望大连警方录一段医院的影像解疑答惑,医院的摄像头没坏。这样大连警方就完美的完成了这件案子的侦破了。大连警方辛苦了!
死刑不能废除!就是要用在这种凶手身上!希望警方早日抓到凶手,不要让老百姓失望!也希望发***的人站出来,说出***发生的地点,就有希望破案!希望***中的女子平安![祈祷][祈祷][祈祷]
根据***来看***确实发生,内容影响极其恶劣,但发帖人什么都没说,而且好像销声匿迹是的,是不是怕报复?还是其他原因?整个***没有地址,日期时间上整个***里只出现一次,怀疑这个日期时间是后加上去的,***监控的日期时间都是靠边缘的,这个***里的时间位置有点不对,画面里日期时间特别的清晰,与整个画面不协调。不知道发帖人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万幸,受害人没有生命危险!
大连警方发出通报,案件发生在大连。***的是被害人遭受如此暴力,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25日下午,大连公安官微通报,近日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经警方核实系2019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在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经查,被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当夜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吴某拨打110报警。经医院诊断,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大连警方将对案件侦办情况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案情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公布!
此案件的暴力行为令人发指,影响极其恶劣。这个***传出后,各地警方迅速联动起来查找案件发生地。特别是@绵阳警方的行为更应给赞,发现案情后及时与网友、媒体互动,其负责任的办案行动,让国人心安。目前,大连警方只公布了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其它情况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公布。网友猜测有可能是***男子酒后发泄无故殴打路人,也有的说是两人可能认识或者情侣,因矛盾发生暴力***。至于真相是什么,还有等待警方公布。
该男子构成什么罪?
1、如果***男子与被害人不认识,仅是为了发酒疯、无是生非的殴打他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
2、如是***男子与被害人相识,因矛盾发生的暴力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有一个条件,需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才行。从目前大连警方的通报来看,被害人已出院,说明受伤程度不重。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可按治安案件处罚,拘留、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结束语:
我们期待大连警方以案情的进一步通报,也希望这种暴力受到就有的惩罚!
寒心:湛江一男子当街暴打妻子,女子倒地后仍跳起全身踩其头部,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网上曾经流行过这样一段话,一生有29200天,平均每天可以遇到1000个人左右,一辈子遇到人的总数29200000人,相遇的几率0.00487,平安活到80岁大概会认识3000人左右,相识概率,0.0000005(千万分之5),这句话多流行于年轻人之间,但是无论是对任何年龄段的人来说,遇到相识相知相爱的人的确不易,应该珍惜!
丈夫当街暴打妻子,从道德方面来讲,男子的行为的确有失风度,应该受到强烈的谴责男子也应该受到惩罚。两人生活在一起共同面对生活,同甘共苦,本就不易。何来忍心暴打妻子呢?何况是在街道,人流众多,丝毫不顾及形象和妻子感受,这种行为何来一家之主的作风呢?若有矛盾,化解便是,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矛盾可以化解,却用如此偏激的手段,何来解决。动手***伤害的不仅是肉体,更是对夫妻感情的伤害,肉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可以自愈,而精神的疼痛对人却伤之又伤难以自愈。
(湛江***现场)
感情是相互的,是需要经营的,只有两个人兢兢业业,互相依偎,互相理解,家庭才会美满。经营感情这方面有些家庭的确应该向年轻人学习学习,即使再忙,偶尔互相准备小惊喜,抽个时间一起去旅游等等,都可以让感情更加美好。不要说这都是年轻人做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都是相互学习的。相爱相杀这是极其不正确的,在一段婚姻或者恋爱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很多矛盾,没有什么情感***,互相才是自己的情感***,理解,坦率,交流是在婚姻和感情中最需要做的。
拒绝家庭暴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暴打妻子,这是家庭的问题,也是道德的问题,怎么能够忍心殴打自己的妻子呢?这是不是家庭暴力呢?事实上,关于家庭暴力,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但是,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许多家庭暴力问题,受害者并不希望将此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而我们看到的***家庭暴力的***,也基本上是这个家庭到了快要鱼死网破或者家庭感情上着实以及破裂不可挽回的地步的时候。
在家庭暴力的***中,受害着基本上是女性,那么女方为何面对家庭暴力不选择法律途径呢?事实上,这个问题细想便知,一方面是出于夫妻感情,多年来的夫妻感情,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结婚,感情便成为了女性内心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面对家庭矛盾,生活常理也会告诉自己磕磕盼盼很正常,如果***走法律途径必然可能会对家庭感情进行又一次破坏,甚至再招来暴力,所以惧怕。还有多数家庭矛盾或者暴力会通过男女双方家庭进行解决。我觉得这种心理是不正确的,面对家庭暴力,不能退缩,应该积极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和解便和解,可自己解决的就自行解决,但是如果一次一次的再发生,就需要真正地解决了。
轻微的家庭暴力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反家庭暴力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通过报警处理,这也是一种比较及时有效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也可以报警处理,这也是对受害一方的帮助。
一日夫妻百日恩,感情需要经营和理解,身为堂堂男子大丈夫,要的是拼事业,撑担当,动手打自己妻子不是什么本事,有错和解,何必偏激出手***。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也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知道的是,家暴的形式并不只是局限于殴打,侮辱、谩骂、恐吓对方也是暴力的体现。家暴的对象不仅是指夫妻的另一方,孩子,老人也属于被家暴的对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疑当街暴打女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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