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ouge

幼童遭虐待脑死亡,

kouge 09-05 8
幼童遭虐待脑死亡,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如何看待西安一男子酒后杀害2岁幼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童遭虐待脑死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看待西安一男子酒后杀害2岁幼童,殴打折磨两小时将其溺于洗脸池内,被判死刑?
  2. 四岁女童被亲父后妈打进icu,看了凄惨的照片,心脏寒冷,手颤抖,怎么会有如此之人?

如何看待西安男子酒后***2岁幼童,殴打折磨两小时将其溺于洗脸池内,被判死刑

2020年10月27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公开宣判了男子酒后***2岁幼童一案的判决结果。涉事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

2019年6月24日晚间,犯罪分子林建材醉酒之后,回到家里。一看到女友徐某某及其两岁的儿子就来气,对他俩进行一顿毒打,还操起菜刀准备行凶。菜刀被女友夺去,扔了出去。

幼童遭虐待脑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女友的行动彻底激怒了林建材。他闯进厨房,拿起砧板以及锅铲等,又对母子二人施暴。在这过程中,林建材提起幼童,举向空中,然后重重地摔下来。

林建材还把幼童溺在水中,欲置对方于死地。在这之后,还将白酒灌进幼童的嘴里。就算是成年人,也经受不住恶魔的折腾,更何况才两岁多点的宝宝。一朵娇嫩的花儿尚未完全绽放,就这样凋零了。

凶手林建材的行为人神共愤,令人发指。他和前几日伙同男友毒害亲生女儿的那个女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有什么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

幼童遭虐待脑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女人离婚后千万不要轻易进入另一段婚姻中。经历了一次打击,应该明白人品的重要性。我不相信林建材的暴行是突然出现的,而是性格使然。

徐某某发现男友林建材一开始有暴力倾向时,就应该对他的人品有个大致的了解。如果在知道他是渣男的情况下,还委身于他,这岂不是羊入虎口,任人摆布?

难以想象,在这个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居然还发生了这样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男人为他的暴力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他的行为性质恶劣,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被判***是他咎由自取,千万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否则会死得很惨。

幼童遭虐待脑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事情发生在去年,最近***做了判决。2019年6月24日,被告人林建材对同居女友徐某,以及徐某两岁的儿子徐某甲进行暴力殴打。二人于2018年11月同居,随后徐某将儿子徐某甲带至身边一起生活,但是林建材性格粗暴,经常对徐某甲进行体罚和殴打。在6月24日,林建材喝醉后回到暂住地,使用菜板、锅铲等工具对徐某以及徐某甲头部进行击打,随后又用脚***地踩和踢打徐某甲,而且还将徐某甲溺于脸池内,并往其口中灌白酒,这样的虐待和殴打持续了将近两个多小时才结束,最终造成徐某甲死亡,徐某轻伤二级的恶果。

最近被***判处***,我觉得这个判决没有问题,对于这种罪大恶极的人,留着就是个祸害,他敢于对2岁儿童使用如此残忍手段,虐待整整两个小时,直到孩子死亡,这样的人,真心说,已经不适合做人了,也不配做人类,给他两条路,1、做动物。2、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为了人类的安全,我觉得让他消失,是最好的办法,但还得有法律依据,而通过***判决,***,就是最好的办法,一方面,从此没有这一号人,另外一方面,也会对其他有同样心理的***人是一个震慑,你活在这个社会,必须遵守社会规则,即便你没有人性,是动物心性,既然你在做人,那就必须遵守社会规则,人类规则。

显然,这个林建材不仅不具有生存在这个社会上的人性心理,还不不遵守社会规则,虐待儿童致死,那就必须***取强有力手段,让他消失在这个社会,不然,还会危害他人。

另外就是,这样的人,为何会如此坏?什么原因导致?那就是父母从年教育缺失的问题,父母没有教育好,导致坏事做尽,必遭受天谴。

这是一则成年人虐待未成年人,致其死亡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最终获得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大快人心,可怜的孩子可以含笑九泉了。

10月27日,西安中院以故意***罪判处林某***,***终生。原因是,2019年6月24日晚,饮酒的林某回到家中,对于其同居的女子徐某及徐某两岁多的儿子小汤圆施暴,使用菜板、锅铲等工具击打二人头部,并踩、踢、重摔小汤圆,后又将小汤圆溺于脸盆内、往其口中灌白酒,导致孩子死亡,徐某轻伤二级。

1、从描述来看,徐某与林某并未结婚,只是同居关系。由于小汤圆并非林某的亲生儿子,所以徐某在平时也经常体罚、殴打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从林某连徐某一起打的行为来看,林某本身也具有家暴的暴力倾向。

2、悲剧之所以会发生,关键在于徐某,作为妈妈,明明知道林某有虐待自己儿子的恶习,还要一直与其同居在一起。即便林某没有导致孩子死亡,长期的虐待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无论徐某是胆小怕事懦弱,还是其他原因,作为孩子的妈妈徐某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3、林某对徐某的伤害,导致徐某轻伤二级,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残忍的虐待小汤圆,导致孩子死亡,构成了故意***罪。二罪并罚判处其***,合情、合理、合法。林某获得这样的结局是其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希望能够对同样有暴力倾向的人起到警示的作用

4、这个案例让人想起了辽宁抚顺的一则类似的案例,一个6岁的女孩,被自己的母亲和其男友共同虐待,***用吃猫粮和猫屎、殴打、拔牙、针扎、吞烟头、烟头烫、饿肚子、睡地板等一系列更为残忍的方式,对一个6岁的小女孩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而且,关键在于施虐者包括孩子的亲身母亲,根本不配做一个母亲,甚至连人都不配做。尽管这个小女孩并未被折磨致死,但对于这两个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应该给与严厉的法律制裁。

5、这两起案件有其共同之处,受到虐待的都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孩子的母亲都为对孩子起到保护的作用,未完全尽到监护的义务。所以,在离异的家庭中,为孩子选择监护人时非常重要,首先要看监护人是否能够完全对孩子尽到监护的义务,是否有益于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而不能仅仅只看经济等物质抚养条件。

案件发生在西安,男子林某孤身单,好吃懒做钱不赚,东游西荡好悠闲,姑娘自然看不上,谁也不愿懒汉攀。

女子徐某婚姻散,独自带着两岁男,脑壳短路瞎了眼,相识林某恋爱谈。痴情女子缺智商,飞来横祸惹事端。

一日林某把酒灌,趔趔趄趄进房间,徐某好心上前讲,不要醉酒损健康。林某一听人就窜,走进厨房操锅铲。

鼓眼暴嘴像豺狼,对着徐某就挥铲,打得对方哇哇叫,嚎啕大哭泪汪汪。如此这般还不放,接着又捞孩衣裳。

依然举起铁锅铲,***砸向孩头上,打得孩子地上躺,又踢又踩好疯狂,随后再把人提起,按入面盆用水呛,边呛边把白酒灌,可怜两岁孩子亡。

事后徐某受重伤,孩子惨死见阎王。公安闻信赴现场,林某被捕进牢房。不久警方结了案,上诉***依法判。林某涉嫌谋杀罪,判处***血债偿。

善恶到头终有报,林某行径实在猖。神鬼共愤不可谅,死路一条是下场。古话说得没有错,使其灭亡先猖狂。血债要用血来偿,灭除林某这条狼。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你我的身边,其实潜藏着很多的变态,他们表面看甚至让你觉得温文尔雅,而且,很多变态学历高,养尊处优,甚至担任着一定级别的官职。所以,对人不要以貌取人,很多五大三粗的人,其实内心很细腻,很多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其实很暴力。不要随便与人开玩笑,不要随便向人倾诉,不要相信陌生人,珍爱生命,与人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因为,这个世界,饿狼杀戮是为了填饱肚子,而人***,目的五花八门。狼来了你可以躲,被人算计,你躲都躲不掉。你身边的人,没几个是好东西,不信吗?你可以试一试。

四岁女童被亲父后妈打进icu,看了凄惨的照片,心脏寒冷,手颤抖,怎么会有如此之人?

视频看了之后,真的心疼!

怎么能够这样狠心?看着身边睡觉的闺女,真的心疼,说实话,先放出图片(亲生父亲和后妈都不打马赛克了)!

不享有太多评论,准备在文章里面认真分析,只想说:这样的亲生父亲必须追责,这样的后妈必须进监狱!
如果这位后妈没有精神分裂或者抑郁症,就必须严厉惩罚。当看到小孩儿被暴力的面目前非,如果这个女人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暴力打一顿!

而小孩儿的父亲还解释说已经报警,难道平时小孩儿遭受***,一点儿也没有发现?不相信!

我闺女哪怕胳膊上或者脸上有一点点小划痕,作为父亲的我,都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查找是什么划的?作为马大哈,女儿的一举一动我都密切关心,难道这位父亲的话大家相信吗
按照报道,幼儿园之前也有发现,但后妈说是磕碰的!说实话,这个事情我们不能怪幼儿园,但如果能够碰上一个负责任的班主任(幼儿园每个班一般都有3人,北京公立幼儿园时这个配置),估计这个事情会发现的更早!

看到小孩儿饿的到医院厕所找卫生纸吃......我特么真的想***骂人!

十分希望小孩能够康复,静待后续好消息!

根本就没敢点进去细看,一个标题就让我遍体生寒。也不想再贴出照片,因为每次看到类似***,都觉得这简直是对我们现代文明社会的侮辱。

我有个朋友,从小在奶奶家长大,原因就是后妈根本不让他进门。儿时还觉得这后妈太坏了,童话故事果然没有冤枉这类人。如今才明白,人家最起码坏在表面了。你不是我生的,我就是不喜欢,可我也不会虐待你。

都说有了后妈就有后爹,可是人要有最基本的底线。没人说女人一定必须要爱别人生的孩子,可但凡有一点人性和底线,作为成年人,怎么可能对孩子施以如此暴行。

想不通人心怎么能狠毒到这个地步,面对一个毫无自保能力的幼童,如何下得去手。这人心里该是多么扭曲阴暗。

更想不通,孩子的亲生父亲都在干什么。孩子是你亲生的,看着她被虐待而无动于衷,说他是禽兽都侮辱了动物。虎毒还不食子呢!

最后,希望我们的法律在保护儿童时能更加强硬,孩子是国家的,是民族的,不是某个人私人财产,可以任意处置。对于这种不配为人父母的,就应该剥夺他们的监护权。

在这个时候,不知为什么,我竟想起新加坡李光耀先生说过的话,并且无比同意。

“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也于事无补,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是如果你鞭打他,他知道他的***将会承受痛楚,在一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好好坐下,那他就会三思而后行"。

虎毒还不食子呢,怎么会有这样的亲生父亲和后妈?说句实话,碰到这样的生父和后妈我真想那把枪把他们枪毙了,但我没权利这么做,我真心希望法律可以给他们以最严厉的处罚,并希望孩子的生母把孩子接走同时要求***剥夺孩子生父的抚养权和探视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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