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严查药价***,医保局严查药价***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保局严查药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保局严查药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那些医疗骗保的***?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医疗骗保是在挖社会保障体系的墙角,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的水平及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个人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监管制度的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不够。
人力***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一都要罚十”,罚款十倍都不为过,涉及犯罪的,刑罚也需从严从重。骗保的社会危害应该是要远大于其它的“诈骗犯罪”行为,因为它造成的是社会公共危害。医保基金被骗保者骗去一分,百姓的治病救命钱就少了一分。这还只是明面上的损失,实际上如果因骗保造成医保水平大幅降低,甚至直接威胁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那么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医疗社会保障水平会影响到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打个简单的比方。在劳动者没有任何保障,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份工作的工资仅仅是一顿饱饭,那么劳动者也不得不接受这份工作。如果劳动者的吃饭问题能够得到保障,那么让他做同样的工作,所需要的工资就会高多了。
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是为了满足吃饭、医疗、住房等各种生活需求。同样的道理,劳动者的各种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满足程度能够得到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就能随之提高。
问题出在了14年以后城市***医院禁止扩张,包括病床数量控制在500張以内,但到现在为止各地***医院还在扩张,他们盖高楼,他们要扩张病床数量,都需要钱,没钱怎么办?收病人住院,过度医疗,收医保的钱,收病人的钱,这个得不到控制医保基金还是要涨,一年几万亿都不够他们扩张速度的!
如何看待「肝癌患者帮人代购救命药被刑拘」?
任何人都不想和癌症沾上任何关系,因为只要患了癌,基本上就相当于判了死缓,那种绝望,相信只有病人本人才会感觉到,可有时命运偏偏对有些人不公平,总是和癌症不期而遇,除了接受,还有勇敢面对。
好在医学科技的发展,让本来没有多大希望的癌症患者抓住了救命稻草,可本题的那根救命稻草已经不是陆勇***中的格列卫,而是PD-1。同时,与陆勇***不同,本***也涉及到了金钱这种最最考验人性的东西。
PD-1,英文名 Programmed Death 1,程序性死亡受体1,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蛋白。
何为免疫抑制?也就是说,这种蛋白质会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免疫功能类似于大家说的抵抗力吧。
也许有人会认为,免疫功能被抑制肯定是不好的,其实,人体的免疫功能需要一个平衡,免疫功能下降,人体容易生病,比如说各种感染、肿瘤等,但免疫功能太强,人体也会生病,比如说自身免疫性疾病。人体每天都有很多各种类型的细胞正常死亡的,也就是程序性细胞死亡(programmed cell death,PCD),免疫细胞也不例外。
肿瘤发生时,人体的免疫细胞会主动杀死这些肿瘤细胞,让人体免受癌症之苦。但肿瘤微环境会诱导周围的免疫细胞高表达PD-1分子,同时肿瘤细胞会高表达PD-1的配体PD-L1和PD-L2,两者结合后导致免疫细胞功能被抑制,无法杀伤肿瘤细胞,肿瘤越来越大。
我们的抗癌药PD-1抑制剂,能阻断这一过程,恢复免疫细胞的正常杀伤肿瘤功能。
由此可见,PD-1抑制剂仅仅是为了让人体自身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因此,属于肿瘤的免疫治疗范畴,同时,PD-1抑制剂可以对非常多的肿瘤起到免疫调节作用。
这是很多人想不通的地方。首先,我相信抗癌药PD1对肝癌的治疗肯定有用的,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代购的PD1肯定不是***药。另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讲,不管国内有没有这种药,代购药都是属于***药的范畴。因此,严格的讲,可以将其看作***药,也可以将其看作真药,不同角度罢了,有点“真***时***亦真,***作真时真亦***”的感觉。
说实话,加价5%会多么?估计也就够邮费,相信不是为了赚钱吧,如果单纯为了赚钱,再多加价都有人会买这样的救命药。但不管怎样,只要是加价,就变成了商业行为,同时偏偏就因为这个5%,将本***的肝癌患者翟一平与另外那个***的陆勇区别开来了。
这么神奇的救命药,为什么总是人家外国人能研究的出来?
据媒体报道,现年46岁的翟一平,2014年罹患肝癌,从2016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上月底,他因涉嫌销售***药罪被刑拘。
自从翟一平罹患肝癌后,就开始钻研相关的医学知识,常常在聚集了各地肝癌患者的QQ群里与病友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翟一平留意到国外两个前沿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2017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和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公布E7080联合PD-1抗体的临床数据,疾病控制率逼近100%。自己治疗见效后,他经常把这两种药介绍给其他病人。由于PD-1需要全程冷链配送,患者自行购买无法保证温度,但翟一平销售的抗癌药,有冷链配送、有专门的德国渠道,价格只在德国原售价基础上加5%。但就是这5%的利润,使翟一平面临牢狱之灾。
为什么翟一平涉嫌违法?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即使你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购买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可直接认定为“***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生产、销售***药的,最低处罚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造成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还会增加。
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下功夫,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药”并入刑值得商榷。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药”,这种管理方式着实过于简单。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重得多,明显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刑法原则。
其次,希望国家能够加快药品的审批,去掉一些繁琐的手续。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能够尽早的审批上市。让我国的患者能够早日用上最新的救命药。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大力的扶持我国的制药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期待我国能够自主研发抗癌新药,惠及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癌症患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保局严查药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保局严查药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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