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伤人赔12万,宠物狗伤人赔12万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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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狗的女孩并非狗主人,那么狗主人要赔偿吗?
近日,广东佛山,一名12岁的女孩遛邻居家的狗,被遛的狗追逐另一条狗时,狗绳将一88岁的老人绊倒摔倒在地导致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及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起事故非常的明确,因女孩才12岁,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受害老人并没有任何的过错,所以狗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包括赔偿。
虽然女孩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女孩的监护人需要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也需要赔偿。
这起案件给我们警示
①上街遛狗,一定要注意拉紧狗绳
②未成年人遛狗,最好需要大人的陪同
③有关部门要出台有关条例,禁止大型动物上街,防止伤人。
狗主人要赔偿,因为他是狗的饲养人和管理人。
今年新通过的民法典以及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而且这个案件中的被害老人没有任何过错——老人既没有故意招致狗也不存在过失,应当说,涉事的狗的管理人或者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虽然狗主对于狗被牵走不知情(是否真***不得而知),但是把一条大型犬放在大门口外,实际上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也正因如此,狗主脱不了干系。
此起事故,女孩毫无疑问应该付主要责任,正是因为她私自解开邻居家的狗,外出遛狗,才会发生悲剧。
虽然女孩未满14周岁,没有行为责任能力,但是其家长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老人的死,跟女孩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她主观上没有故意,可事实如此,她没有拉住狗,直接造成老人摔倒死亡。
也许是一个没用的***设,如果这是一条小狗,那么女孩就不会拉不住狗绳,也就不会出现后边的悲剧。
如果是条小狗,可能老人即使被绊到,也不至于凌空摔下。
人家遛狗狗的女孩,如果并非狗主人,被咬伤者没有权利让人家遛狗狗的女孩来进行赔赏的,并不是因为一个人被狗狗给咬伤,牵扯人家所有遛狗狗的都有责任,这样是不行的,赔赏是带有针对性的,被狗狗咬伤的人,这家遛狗狗的主人就应该赔赏被狗狗咬伤的人。
可能,要从法官的角度看这个案件,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考虑那些因素?1.小女孩遛狗是第一次还是经常性的?2.狗主人是不是默许小女孩这种行为?3.狗主人把狗拴在那里,是不是就想让小女孩去遛狗?4.如何责任划分,狗主人在这个案件的参与度到底占多少?
这个肯定是需要赔偿的!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也看了很多很多人的评价,也有个人的分析之类的,有很多的人觉得狗主人没有必要赔偿,毕竟和自己好像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一点,这个狗是谁的?狗是谁的,那么谁就要起到一定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出现的事情那么肯定要找狗主人!
不过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和正常的情况有些不太一样,所以目前来看,狗主人占的责任可能相对低一些,但是依然需要赔偿,这种意外***的发生,谁都不愿意出现,包括小女孩,包括老人都是非常不愿意出现的,但是这就是意外,出现了之后,勇于承担责任就行了。
想要直接撇清,说一点责任没有,是几乎不可能的,在目前中国的法律里面,肯定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敞开遛放说狗不咬人,爱犬伤害人后宠主一赖二躲三逃匿是何心态?
让我们换一下:
有人经常不遵守交规,放飞自我般开车,他经常说:反正我是老司机,不可能出事。
结果一出事了,车都不要了直接跑(曾经的新闻)
为啥会一样呢?
这就是不负责的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能控制,以至于出事了反而自己毫无准备,只能用原始时代最擅长的本事就是-逃跑。
所以,为了公众安全,全国禁止开车刻不容缓,直到我国人真的会开车为止
这样的人就是自欺欺人,自己的狗子犯了错误,
却没有胆量出面承担责任,是一个没有担当的胆小鬼,
养狗狗的基本法则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
觉得自己家的狗狗多乖多么的听话之类的,
在伤人后这些都是屁话,简直可笑,
难道不知道动物的研究人员都无法解释乖巧的狗狗为什么会突然袭击咬伤人吗,
基于这样逃避现实的主人,可能是狗狗长期在家压抑太久才会导致狗狗出门伤人
也是主人自身的错误导致的,值得反省,
建议你找社区调解一下,毕竟住在一个地方,逃不过的,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也希望这位狗狗的主人能有点担当,(共勉)
爱狗人士,狗拴起来说可怜要还它们自由,要敬畏生命。一旦咬了人,也是有理由的,狗是人类伴侣不会主动咬人的,一定是你让它们生气了。因为有这群人在所以养狗人可以无畏法律,狗咬人集体失声,一旦打了狗12舵主,22堂主就是出来为狗发声。所以看见狗只能绕着走。
现在抓小商小贩的多了,可流浪狗到处都是,就没有见城管管过,大型犬还给发养狗证。城市治理丢垃圾有人管,宠物狗在别人车轮胎撒尿没人管,大便也很少见狗主人收拾,扬长而去,也没见有人管。养狗的人唱说狗不咬人,咋不说不随地大小便啊?
河南鹤壁一儿童被狗活活咬死,涉案犬主人被刑拘,你怎么看?
又是一起恶狗咬死人的恶性案件。12月15日,鹤壁市山城区后柳江村一名3岁男童在家门口玩耍时,突然遭到邻居家的狗疯狂撕咬,当场身亡。孩子的母亲闻讯慌忙跑到现场,看见孩子躺在血泊中,头、脸、脖子、胳膊到处被咬的伤痕累累,当时就晕厥过去。好心的乡亲掐人中才缓过来,清醒后是放声痛哭,撕心裂肺哭声回荡村庄的上空,在场所有人都禁不住扼腕叹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就这样被一只恶狗残忍夺取生命,这对于一个做母亲的来说,那种痛苦是伴随终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狗主人发现小男孩被咬伤后,不是选择第一时间打120救人,反而是清理现场,把狗带走然后报警,如此麻木冷漠,简直是太缺少人性了!目前,狗主人已经被山城区分局刑拘,案件还在调查中。前去***访的记者看到,咬人的狗依旧拴在狗窝中,是一条***土狗。受害的家属还沉浸在丧子的巨大悲痛中,她们表示:自己不要赔偿,要公安机关追究狗主人刑事责任,还孩子一个公道。
这是一起典型恶狗伤人***,究其原因就是狗主人不栓绳不戴嘴套所致,必须依法追究狗主人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绝不能赔钱了事,不然,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归根结底,狗不是人类的朋友,只是狗主人的朋友。再听话的狗都会对无辜的路人产生攻击,尤其是小孩更会成为狗伤害对象,这是狗的本能反应,不是狗主人能轻易***的。什么“我家狗狗很乖,不咬人”都是自己欺人的话,都是在拿他人健康安全不当回事。再此,奉劝所有养狗的爱狗的:一定要严格遵守养犬条例,遛狗切勿不栓绳不戴嘴套。对于无人认领的流浪狗要组织力量进行扑杀,绝不能顾及爱狗人士所谓的“声讨”。希望以后再也不要看到恶狗伤人的悲剧发生,希望在也听不见“狗命也是命”的***仁慈声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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