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7月27日江西鄱阳一男子持棒殴打女子致其死亡,男子已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判决?
7月27日,江西上饶发生一起恶性伤人***,通过网上的视频看到,一名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子被一名身穿红色体恤的男子手持棍棒殴打,攻击头部,很快女子头部附近有鲜血流出。倒地不起,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控制。而女子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这名男子和这名女子之间是有多大的愁怨,才会让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失去理智,猛棍乱锤女子至死?
有知情者透露,被打死的女子今年37岁,而行凶者今年59岁。两人是情侣关系,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可能既有感情***,又涉及金钱利益。男子***女子属于报复性情杀!
笔者以为,不管男子出于什么原因当街殴打女子,女子哪怕再理亏,再有不对,围观的看到这样凶杀的一幕,应该上前阻止作案男子!
而这个行凶者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杀人致死,都应该受法律严惩,或***,或死刑,一切依刑法重惩,警醒世人!
人生一世不容易,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作为女子,要自尊自爱,珍惜自己的生命,任何人,也不能糟践别人的生命。
谢谢邀请! 7月27日,江西上饶鄱阳县网曝一男子当街持棍棒猛击一女子头部,该女子一下子倒在了血泊中。女子倒地后,该男子仍不断持棍猛击女子头部,致女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这样恶劣的行为,让人不禁要问,这得多大恨,非要夺取一个人的生命?
因为目前我们只看到了过程和结果,对于***的原因还不清楚,所以不太好做评价。不过,这么残忍地***致人死亡,可以看出施暴者对受害者带有明显地主观恶意行为。
据了解,施暴男子雷某59岁,遇难者田女士37岁,两人年龄差了22岁。消息人士称两人不是夫妻,是情侣关系,同时也是生意合伙人。导致这次悲剧的发生的原因,网友们也众说纷纭,有说是因为感情***,有说是二人之间涉及到了金钱利益,也有人说,二人之间因为感情***和金钱利益,男子因爱生恨痛下杀手,致女人于死。
题主问到施暴男子会受到怎样的判决,笔者认为,现阶段,由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有限,且警方通报内容言简意赅,有效信息不多,所以不太好判定。但可以做一下推论,根据不同的情节,对男子将要受到的判决做一下判断:
由于在公共场合,男子使用凶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主观恶意性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的,这属于故意***的范畴,大概率判处嫌疑人***(立即执行)。
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比如女方用男子的钱和其他的男人好,导致该男人被骗得一无所有,男子在知道女子在外面和其他男人胡混的情况之后,因爱生恨,痛下杀手,******。这种情况则可能会判处***(缓期执行),***,甚至是有期徒刑。
根据网友拍摄的***来看,这名男子持棒殴打女子,将女子打倒在地,女子没有反抗的条件下,仍不罢手,继续击打了多下。事后拿着铁棍坦然离开,放任女子死亡。这一切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的范畴。
至于男子最终会得到怎样的判决,一切等官方通报吧。
当下快节奏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在负重前行,重压之下,很多人长期处于焦虑的状态下,掌控不好自己的情绪,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会做出不理智的举动。大打出手置人于死地,发泄怒火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实,任何一起伤人案件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但即便是天大的矛盾,也不至于取人之性命。夫妻之间出现感情***,情侣之间闹矛盾,这都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保持冷静,寻求方法去解决它们才是正确的做法。
看了***,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行为,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及其恶劣。
看客观的情节,故意***无疑,在警方通报没有出来之前,不便讨论最终的量刑,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结合目前的关键词:1.公共场所(江西鄱阳田畈街镇当街)。2.被抓捕归案。(警方通报的信息:抓捕归案,即没有自首情节。)
若该男子没有***,没有立功、坦白等情节,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立即执行。
退一步来说,至少也应被处死缓。
看江西***的两个判决: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2015)赣刑一终字第38号。李用良故意***二审刑事裁定书。
一审***认为:被告人李用良为泄一己私愤,将被害人推向正在运行的列车,导致被害人遭列车碾压肢体分离而死亡,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李用良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但其在公安机关及法庭上翻供,无悔罪表现。李用良在公共场所故意***,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用良犯故意***罪,判处***。***。
江西省高院认为李用良在公共场所故意***,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应予严惩。
二、九江市中级人民***:(2018)赣04刑初19号。熊钰龙、廖言喜故意***、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熊钰龙在公共场所持刀***未成年的被害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故可对其判处***,不必立即执行。
判决:被告人熊钰龙犯故意***罪,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一起刑案致两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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