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份遗嘱6份都无效,7份遗嘱6份都无效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证遗嘱没有给残疾人遗产份额?
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该残疾人的情形此规定,遗嘱人所立遗嘱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分配遗产时,应当给该残疾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为什么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总是无效?怎么解决?
您好!
“总是无效”有些夸张,不过确实会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任何形式,包括公证遗嘱,都可能无效。
针对题主提出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这两种形式,说明一下解决“无效”的几个要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通用必备条件、形式遗嘱特定要求、内容表述方式、证据证明。
针对任何形式遗嘱,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自书遗嘱
避免质疑的主要手段包括:
2.代书遗嘱
注意两个要点:
至于文风,通俗易懂最好,不追求格式、不追求表达上多优美。
很多遗嘱无效,最终输在证据证明上——因为无法证明这份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不能生效。所以,证据很重要。
想立遗嘱,但是跟老伴的意愿不一致,给到不同的人,这样可以吗?
您好!
可以。
或者说:如果想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本不会涉及到意愿一致不一致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能通过遗嘱给到别人的,只能是属于自己的份额部分——自己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自愿处置权,不受他人、也不能受他人的影响。
因此,在这个必须前提下,理论上,题主的问题不成立。那么,需要避开哪些错误、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1.夫妻共立一份遗嘱
例如,老两口打算写一份遗嘱、两人签上名字。这时候,男方想给儿子,女方想给女儿,意见不同、产生分歧。
夫妻共立一份遗嘱,本来这种形式上就有争议。夫妻共立遗嘱,不属于法定形式。虽然有判例判定共立遗嘱有效,而且也有一些相关解释如“不得以形式不符来对抗共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但,这些靠的是解释,有风险。
而且一旦两人对分配有分歧意见,通常情况下也不大可能共同订立一份遗嘱。
2.分配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
财产是属于你们两个人的,一人一半。你可以处置你的那一半财产,老伴来处置自己的那一半财产,这就可以了。 为什么一定要一致呢?
你做主你的人生,她做主她的人生。
在财产中,夫妻共同的财产是一个一半的。而彼此都是对方的第一继承人。在法律上是这样认定的。
只要认为是合适的人,那就自己做主就好啦。
但前提是,别被骗啊
有一次在必胜客,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大约30几岁的女性和一位耄耋老人在说话,女人一直叫着老人爷爷,不是想偷听,是女人的声音很大。
女人原来是男人家的保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和老奶奶闹的不愉快,从家里走了。可是女人经常还来找老爷爷,说着自己在新雇主家过的不好,希望回来,可是老奶奶不同意。于是女人就一个劲的做老爷爷的工作
哄好了老人,把房子财产留给了别人的例子很多。
人老了,需要陪伴;孩子们照顾不过来,于是请保姆来照顾,慢慢的保姆就变成了家庭的一员。把老人哄高兴,为的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都挺好》中,苏大强的经历,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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