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潜逃7年后被抓,被抓的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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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曾春亮为什么要自己跑出来?
曾春亮为什么要自己跑出来,我想有以下原因:
- 曾春亮杀死三条人命,犯下滔天大罪,警察掘地三尺,都要将他抓捕。自8月13日起,警方增加4000多名警力进行搜寻,当地的群众也自发地加入了搜捕行动。主要的搜寻工作分成四个部分:集中力量搜寻山林,安排人员在村中的小巷进行巡逻,各个路口设置卡点,部分人员搜查空置房屋。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他插翅也难飞。
- 曾春亮躲进深山,深山虽然有野果、野菜等食物,但是长期吃这些东西会受不了,在忍受了三天饥肠辘辘的日子,受不了的他出来自投罗网了。
- 在山中野生动物多,猛兽有可能也会出现,曾春亮躲进深山除了要躲避警察的抓捕,也要避开野兽的围猎,还要外出寻找食物,这让他疲惫不堪。
他知道尽管逃到天涯海角都会被警察抓到,与其在山里挨冻受饿,受尽煎熬,还不如出去自首,给枪毙来个痛快,这对于他是最后结局,也是最好的结局。
曾春亮是个大恶魔,杀了三个人的危险人物有着过人的心理素质。他跑出来主要原因是以为还能侥幸躲过捉捕。从他的第一次杀人经历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一个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
曾春亮杀了第一个人后,他没有跑远,夜里他还躲进村部,开着空调安稳的睡了一晚。村干部看到空调没有关,本来是去关空调的,结果发现了曾春亮。曾春亮杀第二个人并不是有***的,是临时起意,他的想法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灭口。
杀了第三个人后的曾春亮已经变成一个***如麻的变态罪犯。这个时候如果他被抓到,怎么样都是死路一条。
因为害怕,他躲进了大山里,这个时候他也知道,全城都在搜捕他。但是因为没有事先准备,在大山里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他跑下山来,极有可能就是准备多一点的粮食和生活用品,然后再躲进大山里去逃避抓捕。
曾春亮下山被捉后第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不下山,你们不会抓得到我!
看来他在山里已经找到一个隐蔽的场所,幸好是他在下山的时候就被抓住。如果让他带足粮食上山,那么想要抓住他,真的是有点困难。
因为前几次侥幸逃脱,这一次下山的曾春亮看来很自信,也很嚣张。他没有乔装打扮就这样明目张胆地下山来,这一次,他终于失算了,山下面早已被警察重重包围。 在过关卡的时候,被抓了个正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结语:曾春亮从杀第一人后就已经变成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危险人物。他下山肯定不会是投案自首,他自作聪明下山来以为还能侥幸闯关,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是他再聪明,也是逃不掉的。
因为他第一次***之后,就地躲了几天就出来了,而且大胆的睡在村部开着空调睡了一晚,等干部去看怎么空调没关时,曾春亮就把干部***了。这次他又没有逃亡,又是就地躲藏起来,经过了这几天的躲藏,警察也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经过几天警察没把自己抓到,心里非常高兴,心想又可以出去瞧瞧,看到没什么警察,而是又带上作案工具,骑上摩托,再次想着去***自己有目的要杀之人,只不过这次没有上次运气好。一出手就被抓了,这也是太没把警察当回事,自投罗网了。
他的出来目的是非常清楚,上次***很容易就逃脱了,心想这次时机以到,又要出去***了,而是骑上摩托,大摇大摆不慌不忙,开始了又一次的******。只是这次真的把自己过份抬高了,有点失算了,没能成功达到目的。
虽然被抓他心中非常的镇定,面带微笑,好不在乎的样子说,别急我是曾春亮,他好像也想到了这点被抓了怎么面对,不是趁着人多我不出来谁能抓到我呢?他这次跑出来的目的就是想再次作案,只是翻船了。
恶魔曾春亮为什么要自己跑出来?
其实,曾春亮本事再大,遇到现在的天罗地网,只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第一种、束手就擒。
第二种、走投无路陷入绝望,自杀身亡。
第三章、冒险外逃。外逃途中被擒、被击毙或侥幸成功。
当地警方安排了数千人的搜捕队伍,将所在地区围成铁桶一般,到处贴着三十万元的悬赏通告,天上又有无人机在不断盘旋拍摄,喇叭里放着“你已经被包围了,赶紧出来自首”,可以说,即使案犯心理素质再强,也抵挡不住这种三维立体的心理战,到了最后出了***或生擒,只能冒险一试,或许有一线希望。但是,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外逃途中被生擒。
恶魔曾春亮,背负三条人命,犯下滔天大罪。他倘若不出来,警方也绝不会放弃对他的追捕。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
他躲在深山老林,日子绝不好过。短时间可能还能熬过去,但时间一长,自己就得崩溃。他敢睡觉吗?谁知道有没有豺狼虎豹?他敢生火煮东西吗?只要生火,马上就会暴露。在深山老林中逃亡的这些天,可以说,孤单、恐惧、煎熬时刻会萦绕在他心间,那种感觉一定生不如死。还有搜索人员实行包围式封锁,他很快就会无路可退。
他知道自己要是待在深山老林,也只有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自己跑出来赌一把。只是那么多人对他围剿,他怎么可能逃的出去。他这次是罪大恶极,想要逍遥法外,那是痴心妄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背负3条人命的恶魔终于落网,等待曾春亮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90年代都发生过哪些大案?
导读
有时候看似机缘巧合的偶遇,实则是精心谋划的安排。本案讲述的是一男两女诱骗一对姐妹外出***购时***对方并抢走财物的残忍案件。
1988年9月6日,荆门市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在该市207国道旁边的一处池塘发现碎尸!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侦查,发现碎尸总共装在三个麻袋中,经检验,一共是两具女人的尸体,并且都没有发现头颅。
没有头颅,就无法快速获取死者信息。
法医对尸体进行一番处理,终于得出死者的基本信息:第一具女尸,身材矮小的6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一张汽车票。
第二具女尸,身材肥胖的4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船票、粮票、电报纸等物。根据两名死者较为考究的衣着和电报纸上的信息,可以判定二人是做布匹买卖的商人。
两天后,开往南昌的火车上发现了一个客人遗留的麻袋,列车工作人员打开一看,竟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
南昌市公安局立即奔赴现场提取线索,法医也对两颗头颅进行相关鉴定:死者已经死去5天了,一名死者是头部受创而死,另一名是大脑窒息而亡。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被切割成2000多块,是由一名环卫工人最先发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进行大规模的搜查,但由于缺少很多关键性线索,这起案件至今还没有被侦破。
1996年1月19日,下了一夜的大雪之后,环卫工人在南京大学附近的华侨路进行打扫,忽然环卫工人在垃圾桶附近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提包,打开提包之后,发现里面是码放整齐的肉片,环卫工人以为是附近餐馆丢弃的猪肉,便将这一提包肉片带回了家中。
环卫工人回家之后,便将提包里的肉片拿在水盆中进行清洗,洗着洗着环卫工人忽然发现了三根手指,这个发现让环卫工人吓了一跳,也瞬间明白这提包里的肉片绝对不是猪肉了,所以环卫工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由于当时还没有dan检验技术,法医只能凭借着经验,根据尸块上的体貌特征以及肌肉纤维等组织确认了死者是女性。后来最终确定了提包里的肉片是来自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随后又在南京城的多个地方相继发现了装有刁爱青遗体的提包。
对于这起案件,警方高度重视,大学附近的所有居民都被询问,但是在警方大规模调查三个月之后,依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刁爱青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1996年刚上大学一年级,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她的身上,但没成想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据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一个法医说:刁爱青案件的凶手非常的变态,整个尸体是被切割成2000多片,大小均匀,码放整齐的装在提包里,并且尸体的头颅和内脏还有煮过的痕迹。虽然这起案件已经过去20多年,但调查还在继续,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抓到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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