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自助顺走20瓶饮料,吃自助餐带走一瓶饮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吃自助顺走20瓶饮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吃自助顺走20瓶饮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房客报复民宿,浪费几十吨水几百支牙刷全撕开,扬言可以警局见,如何看待这件事?
当俩个倔强的人相遇时,就会产生蛮不讲理的火花!!
发生的首要原因是:租客不想住,房东不退钱(退也只退50%)!
于是首次的相遇就在这不经意的瞬间发生了!
紧接着,租客住进了房东的房!(民宿,一般为自住房改造,因为面积问题,故存储物品也在同一房内。)
再接着,租客发现了几百只牙刷,一整箱纸巾。
租客感动了,太感动了。眼泪哇哇的止不住流呀,,,谁说房东心黑,,,这不是给咱准备了这么多纸巾吗?这想起来就委屈的不争气流下的眼泪在那擦房东都考虑好了。
于是乎,租客感动得哭了,一整箱纸巾遭殃了。。。
在哭泣的过程中,由于租客未能很好的控制住鼻子和口腔张合的频率。导致,眼泪鼻涕时不时流入口中,使得租客不得不频繁的进出卫生间用牙刷来漱口清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用了几百只牙刷和几十吨水。)
在来来***几百次进卫生间刷牙的过程中,因为是在新环境(租住的房间)。租客对环境中的物品摆放位置不清楚,故打开了所有的房间电器(这也是电费超高产生的原因)。但人算不如天算,左避右避,最终还是无可避免的踫坏了所有房内的饰品。
王小姐在网上预定了民宿房间,到期前房主问她是不是还要续订,王小姐同意后付了续租5天的费用(1440元)。后来王小姐说有事要提前离开,要求退没住的房费,陈先生把她拒绝了。
如果正常人遇到这样的事情,要么向平台投诉,要么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了。可这位王小姐脾气很大,想着非要报复一下,于是她24小时使用水电,用胶水把门锁堵住,沐浴液牙刷毁掉,甚至用水将一箱餐巾纸都给泡了,走后甚至将人家一套床品都顺走了。
王小姐这样做法确实让人瞠目结舌,***瞬间变成了犯法,虽然浪费水电不犯法,但故意损坏财物和偷走东西算是犯法了吧,据房主称损失大概700-800元,按照我国法律确实不构成刑事责任,但行政拘留应该可以了,而且必须向房主照价赔偿。
这个房主也有问题,私下收钱续约,还拿什么平台规则说事儿,如果人家真有事儿提前离开,象征性扣点钱就得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干嘛非要来一个宰一个,留个回头客不好吗?
这件事我谁也不支持,我最讨厌一生气砸东西的人,像这位王小姐,衣着时尚,整体喊着节能环保,报复起来真的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我自己是民宿主,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这家应该是短租类出租民宿,自助型那种,所以会在房内放了大量的洗漱用品啊,餐巾纸之类的。女房客的这种形为明显的是自己做了损人不利已的行为。因为看贴的更多的是消费者,我们也碰到过这样的客人,提前已经告知不能临时退房,尤其是节***日,基本客人在预定的时候都会告知是否可以临时取消,但在这样的前提下,还是会有些客人觉得自己没住不应该来付钱,要退钱。其实希望客人反过来想想,如果你付了钱,房东不给你房的话,那你一定也是火冒三仗。契约的约束是双方的。只在民宿主提前已经告知,不能临时取消,而且你也同意了,付了钱了。那么你要临时取消,就是违约了。
第二,房客浪费这么多民宿的洗簌用品,除了满足心里那点不平衡外,没有对自己有任务好处,也是对社会***的一种浪费。举个例子吧,如果你去酒店去吃自助餐,你什么都 吃一口就吐到垃圾筒里,觉得要把自助餐的钱吃回来一样,虽然确实是你的权力,但你真吃不掉,就不要拿这么多,浪费的不光是你权力的***,也是社会的***。我也相信女房客也是一时之气。
租客和房东在整件事情过程中,都有不对的地方。
首先房东是在平台上招租的,理应在租客续租时通过平台走账,而不是通过微信转账,如果房东在平台操作了,实际上这件事他的问题就不大了,毕竟平台有操作规则。谁违反,谁损失。这就好比找中介买房子,买方看中了房子,私下里留下了房主的电话,然后买卖双方私下进行了交易,把中介甩在了一旁,这样的好处是少花了一份中介费,缺点是如果发生***,事情就不好解决了,这个***在性质上就是这样的。房东缺乏契约精神,甩开了平台,导致了风险,而在出现了风险的时候却想着利用平台的规则来制约租客,属于典型的双重标准。还有房东为人也有问题,如果你已经违规操作了,出现了问题你就应该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退还部分租客的费用,虽然租客也有责任,这属于各退一步。
女租客在发生***的时候,说实话做法有些不理智,如果损害了自身利益,完全可以去投诉,毕竟房东也属于是违规操作,这样的话平台索赔起来能够容易一些,实在不行也可以去消协投诉,甚至税务局投诉也可以(房东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但是,可能租客觉得麻烦,耽误时间,而且不解气。最后用了这样一个极端的方式,只能说,这么做租客有些损人不利己了,完全是出于泄愤,你再厉害能用掉几百个牙刷么?能用掉几十吨水么?完全是恶意损坏他人财物,本来是租客占理的事情,这么一作,性质就完全变了。
这样一个***,大伙也纷纷站队,个人感觉还应该理性看待,不应带着情绪偏袒一方。
这个事情错误的根源在于旅馆老板。至于理由嘛,大家都知道的。这个老板不适合干旅馆服务行业,不懂得留下回头客。可能是中国确实人多,不在乎有没有回头客,这个从很多旅游城市的服务行业都能看出来。
绍兴老人在超市偷东西被发现,工作人员将其搀到办公室后,老人突然呕吐,其家属让超市垫付医药费,你怎么看?
超市算是运气好的了,老人只是吐了,老人的儿子只是要求垫付医药费。要是像别的案例里,老人倒在超市里,超市那还不得掉三层皮。
这个案例里看描述超市没有什么过错,去办公室的途中员工也是搀扶去的。至于老人突然呕吐,那是自身疾病造成的,应该与超市无关。超市遇到索要医药费的要求,自然不会答应,按照法律途径走好了。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超市处理不当,超市不应该把老人带去办公室。应该用和缓的语气来提示,是否有东西忘了付款。这样处理比较温和,但我认为如果真如超市所说,老人确实偷了东西,扶着去办公室也没什么不妥。
至于老人的儿子主张老人呕吐是超市吓的,那就没有理由了。超市没有过激动作,自然没有责任。对于随意索赔,自然不需要理会。还是去打官司,奉陪到底好了。
法海一粟认为,根据题目的描述,超市的行为应当属于民事自助行为,超市无需承担老人的医疗费;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老人的脑干出血与超市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1、超市有权制止违法行为,超市的行为应当认定的民事自助行为。对于正在发生的偷盗行为,超市发现后有权予以当场制止,这既是情理所需,也是法律规定。在法律上,超市的这种行为可能界定为“自助行为”。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在讨论相关条文的时候,“自助行为”被专家、学者提了出来。在法理上,一般认为,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私力救济,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的性质是相同的。从题目的描述来看,超市在发现老人偷盗后,员工将老人搀扶到办公室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争吵。因此,法海一粟认为,超市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2、老人突然呕吐后,超市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这说明,超市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老人被诊断的脑干出血,这说明老人呕吐的原因是因为自身疾病,而非受到外力伤害。就是说,老人脑干出血与超市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3、老人的家属要求超市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超市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无需为老人的医疗费埋单。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老人超市偷东西被发现,工作人员搀扶到办公室后,老人突然呕吐,而老人的儿子认为老人是被管理人员恐吓后,被吓吐了,希望超市垫付医药费。我认为超市已经尽到紧急救治的义务,无需再承担过多责任,当然超市自愿给付人道资助,那属于超市个人行为,而不属于必须给付赔偿!
大家再看下***描述:
我个人认为对于类似案例,法律应本着导致老人生病是其自身原因,而超市对老人的处理方式完全符合原则,期间也未与老人发生过激语言冲突,更没有动手,老人因紧张或激动出现病症属于个人身体原因所致,与超市无关!
***如超市内有人发病,都需要超市来负责的话,那么超市还敢搞特价等活动吗?那些排队的老人***如因激动出现心脏病或出脑出血等现象,超市都需要赔吗?对于超市来说,及时配合打120送医救治,这就已经是尽到了自己作为服务方的责任了。
而此***中,超市虽然因老人***行为将老人带到办公室,但发病原因还是属于老人自身问题,而老人家属所认为超市是导致老人发病的理由并不成立。
甚至可以说真正担责的应该是家属,老人年纪大,大多都易发生心脑血管疾病,而家属对老人出行理应做到有人陪同,如有人也不会发生******,所以家属应付主要责任!
希望法律不再以“我老我有理、我若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依据来给原本为受害方判定过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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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吃自助顺走20瓶饮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吃自助顺走20瓶饮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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