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医生救人有没有福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抢救记录需要主任签名吗?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格式体例】
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取抢救措施时做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包括以下内容:
a)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因(主诉)于×年×月x日x时x分入抢救室。b)病情变化情况:就诊时的主症、生命体征及阳性体征。
c)抢救时间及措施:各种抢救措施的具体使用方法(如呼吸机、洗胃等有关内容的记录)、执行时间及实施后的病情变化;详细记录用药(包括特殊用药)名称、用量、给药途径、给药速度、医嘱执行时间等。
e)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g)参加抢救人员名单,主持抢救医师签名,记录医师签名。
没有医师证,在紧急情况下救人是对还是错?
首先,要为这样子的行为点赞,答案是肯定的,是正确而高尚的行为!这个问题,就和遇到了有人摔倒,倒底是扶还是不扶的困惑是一样的!
其次,没有医师证的情况下在公共场合的紧急施救,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救助,是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
再者,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治,最好是有经过医学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这样才能避免有可能出现的二次伤害!如果没有医学专业素养,最好是立即拨打120,然后向身边人求助,寻找有医疗技能的人救治。
另外,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在没有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救治,属于非法行医,就好比没有驾照的人开车是一个道理。即使有医师证,也是超出执业范围的执业。所以,是不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虽然现如今有一些地方对在紧急情况下的施救有了一些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但是一直以来,在经过施救之后被施救者未被救治过来而被家属追责遭赔偿或处罚的***屡见不鲜,即使有证亦是如此,导致即使有施救能力的人也不敢轻易放手施救!其根本原因,是制度、法律还不够完善,对施救者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到位!
所以,需要有合情、合理、合规的制度和法律法规来保障这种行为,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让施救者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更加好的弘扬这种正能量,让整个世界更加和谐美好!
没有执业医师证,在紧急情况下救人没有对错之分。只是你自己对自己要有一个很理性的认识,人常言没有金鋼钻,不揽瓷器活。你如果有过先例和单方验方的多次试验研究,也可试用。没证遇到特殊情况救人的评价是效果,即成败论英雄。不是胸有成竹,务必慎之又慎,谨防弄巧成拙。
关于这个问题,虽说你懂医学,但你没有国家卫生部公认的,医师资格证,你给他人看病,就是非法行医。如果在公众场合,火车上,轮船上,急有病人需要抢救,在这个非常时期,你是一个医学者,但没有,医师资格证,当时你没有想到后果如何,你上前枪救了病人,你就是一个最高尚之人,不要问结果如何,你在人民的心中,是爲大的。
题意是,没有医师证,在紧急情况下救人是对还是错?
这个题意问得不太确切,一般在特发事情产生下,都是有,别说有勇有谋,就是用策略救人的,比如,遇到溺水救人了,救上岸没有呼吸了!难道要等有医师证的人员到来做心肺复苏?不是有人在及时出手相助救人一命吗?这样做的救人方式就是见义勇为者,非但没有错,还可以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奖。
本人亦说一件事情,四年前,有一个邻居,傍晚到我家里来玩一会后回去了,而后有他夫人来我家敲门,说“我丈夫不兴了!”我马上过去,一看确实不像样了,但是我心定沉着说,“您们(儿子,母亲,)给他咔命肿!”我把右手在他后腰伸过去,往他心脏位置,用我的空拳猛敲,(当然要有节奏的,)不到10下,听到“嗯”的一声!我说“可以了,,,”再用120送城市大医院捡查一夜,回家了。[实际他家有遗传史,]医院捡查也没有结果的。
我是个平民百姓,没有医师证,更没有上过医院培训。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他人伸出援助之手,,,
题主您说对?!还是错?
没有医师证(职业资格证),在紧急情况下救人是对是错的问题。这要从两方看,一方面在紧急的情况下,救人于危难之中,见人有难就出手施救,这本来是好事,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懂医的人应该出手救治,必竞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救人是一项非常专业的技术活,你没有医师证,就不能证明你是懂医术,你虽然有好心肠,但你不一定懂救治,更不能确定你有握救得了人。外出在乘列车的人不会少见,列车广播寻找懂医术的医生救人,而列车上那么多人都不敢冒然施救。比喻中风,心梗,摔倒脑外伤,一个动作,一个姿势不对,不仅不能救患者一命,有可能送他人性命。当然,你真正懂医术,也能辨别出患者是什么病,施救的方法能准确熟练,不会出现差错的情况下,不救患者就有生命危险,或者病人有亲属在场,征得其亲人同意的情况下,不防出手施救,否则最好求助120比转稳妥。
现在医院正规治疗的情况下,还经常出现医患***,何况无证施救,必然引发净论。如辽宁有一老太太心脏病突发,施救者进行施救,还好,他把人救过来了,但他进行体外心脏复苏的操作中,压断了患者多根肋骨,家属***索要十万元赔偿,最后***没有支持患者家属的请求。理由是,如果不是被告施救,人都死了,你要那几根肋骨有何用,几个肋骨换回一条人命更有价值。但也说明那人虽懂一点心脏复苏急救知识,必竞技艺欠火候,如果人救活,肋骨不断不是更好吗?或者压断肋骨人没救活,结果就惨了。老太太是因心脏病致死,还是施救不当致死,这官司就大了。
如果有人突发心梗,没有行医资格证的人能不能伸手救援?
这个问题如果国家没有保护施救人员的法律,我估计没有资格证的医生护士或任何人都不会动手救人,因为医师资格证制约了那些好心人的行为。有一位护士在飞机上救了别人一命,航空单位还在追究他有没有医师证?就是说,没有证,那怕救命国家也不一定会允许?
对于心梗的救命常识,中央电视台经常有操作示范广播,对于心梗急救的心肺复苏法,我估计很多人都会作。而且很多农村中草医生还有很多抢救办法,比如针灸,穴位强***人中,水沟,推拿,灯火等都能救命。如果出现需要救命的特殊情况,没有医师证的人***如把人救活了会得到功过两补,救不活或死了你会糟到口诛笔伐,赔不死有你的命在,有谁还敢救?人们见死不救者医师证就成了催命符。
国家医师证的过关,是由一班坐在那里只会照着书本出题而不会看病的人操作出来的难门槛,将很多有临床经验的医生都被拒之门外。我认为医师证考试应以临床为主,理论知识应以学历为准,因为医生没有精力把所学的理论全背下来,我们中国的医师证需要改变考法?给更多的临床医生一个平台。
回答如下:
1.
现在是“法治”社会,尊纪守法的人就一定不会去救,因为去救,你就是非法行医(法的原则性),就是罪人!
2.
现在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的人就一定会去救,因为“法”无一定之法(法的灵活性),非法?“法”也。
3.
现在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的人最好是根据自己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评估之后再做出合适的决定,因为“法治”社会,毕竟还是要先以事实为依据,然后才是以法律为准绳的。
4.
背离了事实的法治就是实际上的人治和权治,脱离了法治的事实就是非法的事实。
我们都是生活在这现实的社会之中,何去何从,有时,真得是很考验着你、我的智慧……。
关于没有有行医资格证的人能不能救心梗突发的问题,真的很难.救.还是不救……
救如果死了肯定没好处甚至犯法。不救有点于心不忍……拿我来说吧,今年四五月份我和朋友在江苏阜宁向阳路看一中老年人突发心梗,围了好多人本能去看看,开始以为是跳楼或楼上摔下来的,他一言你一语…我学过点医己知知一二,马上给病人做心肺复苏朋友就拉我走,不到一分钟病人慢慢有点意识,过一会吃力转头看我,扭曲的脸上流着泪,我被朋友硬拉走了,走.不要看…
吃饭时朋友都在开玩笑,那个人没死算你运气好,死了你真的上头条了还要吃皇粮!说心里话当时病人真的有什么意外我也不后悔……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不伸手为好。特别是现在的社会风气,救过来了,家属也不会感谢你,救不过来你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你不是医生,你又没有医资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生救人要出示证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fqwz234.com/post/14081.html发布于 01-28